山西晚报·山河+讯(记者杨晶)“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……”这个季节,很多骑士喜欢骑摩托车出行,甚至跑长途。不过,如果打算骑摩托车上高速公路,还需要先看看相关规定。7月31日,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两起违法行为。7月27日,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,在京昆高速(京昆方向)622公里处,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载人在最右侧车道行驶。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靠在应急车道接受检查。经了解,驾驶人觉得高速公路方便快捷,便载人欲从太原回霍州。两人虽然都戴了头盔,但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,这样的防护远远不够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:“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。”民警对其危险行为批评教育后作出相应处罚,并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。7月26日,太古高速。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古交收费站执勤时,发现一辆摩托车后座载人行驶,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。经了解,驾驶人与家人去古交游玩,为图方便从迎西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。因驾驶人第一次骑摩托载人上高速公路,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警告,现场对驾驶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,并向摩托车驾驶人宣讲了相关注意事项。山西高速交警提醒,高速公路车流量大、车速快,尤其是山西境内山区隧道较多,线性条件较为复杂,摩托车相比于汽车来说安全性要差一些,所以尽量不要驾驶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,以免发生危险。除了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载人外,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还需遵守这些规定:摩托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;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,且不允许随意变道;驾驶者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头盔,头盔可以在发生交通意外时,有效地保护驾驶者的头部,减少伤害。高速交警提醒:安全无小事,遵守交通法规,才能让我们的出行之路更加平安顺畅。